走在路上,看到一个老外的纹身,觉得那对老外来说是很正常的东西,但如果那东西是在中国人身上,那恐怕难免会带上厌恶之情。因为在传统上,中国人有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的观念,像纹身这种对自己的“发肤”随意雕画的作践行为,便是对父母的不敬。但仔细想想这句话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,也就是说你的血肉之躯都是父母给的,于是认为父母对你的这具皮肉拥有比你更高的支配权。你的身体都是我赐予的,所以你理应尊敬我并听命于我,就是这种逻辑。
有一种观点说,中国的文化显老成,西方的文化显年轻。我想这与我们的传统中“父母之命”的观念是分不开的。在家族中,权力集于族长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;在家庭里,权力集中于父母,父亲在时父亲最大,父亲死了母亲最大;反正,都得按辈分来。结果是什么,是家庭中成员都得按照父母的意思来行事,造成中国人普遍的晚熟。所谓独立,就是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,一切都自己来判断和执行。在家长制的传统中国家庭里,一个人要等到上面没人盖着他了,真正做到独立行为的时候,都已经老大不小,早已被这种环境和习惯同化了。
我崇尚这样的家庭观念,他以夫妻为基本单位,而基本单位之间自然就是平等的,必须自己决定自己的一切事务。孩子一旦成年或者成婚,就应被视作是另一个平等的家庭单位,不再有隶属关系。虽然孩子在那之前不得不依附于父母,但也必须被视作是拥有人的资格而被平等的对待。
有意思的衍生。相信中国的孩子绝大部分都会相当赞同你的观点。